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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民群众: 我村委于红岩美村建设前期已发布迁坟公告,现红岩美村建设范围内还存在无人认领坟墓和已认领未搬迁的坟墓,已影响到项目正常建设。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坟墓迁移事项告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 土地流转红线范围内涉及到的坟墓具体位置:红岩村2组银杏树院子至红岩村3组小茶园土地流转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参照《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华蓥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函〔2021〕23号)文件执行。 三、迁坟期限 请上述土地流转范围内坟墓权利人务必于2024年6月30日前与红岩村村民委员会(蒋显林:13228305999)联系办理搬迁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将坟墓迁出,逾期未办理手续未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已办理坟墓搬迁手续的权利人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坟墓搬迁,逾期未搬迁的一律视为放弃搬迁权利,自动交由施工队伍自行处置。请广大知情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华蓥市红岩乡红岩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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