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感谢赵法官,感谢船山法院,帮我们高效执行到位!”
近日,申请执行人走进船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载有 “执行利剑,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赵斯印手中,表达对船山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谢某、唐某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借款,从2021年11月8日起,两被告未按期还款。2022年3月,我院判决谢某偿还剩余借款85193.21元及逾期利息,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主动履行,无奈之下原告向船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赵斯印组织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动车,向其说明后续执行措施对其现状不利,积极履行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赵斯印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偿还借款86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公平正义不仅存在于一次次的判决中,更在于判决结果的兑现,让人民群众将“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还是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肯定与认可。船山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践行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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