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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王万和 崔梦瑶)近日,邻水县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28日,夏某与杨某、王某、冯某等人一同到兴仁镇某某村砍伐树木出售,在伐树过程中,倒下的树木将夏某胸口弹伤,经120现场救治无效死亡。之后,其亲属就夏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与被申请人杨某等三人发生分歧,夏某亲属随即向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工作人员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事实为基础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依据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讲解争议焦点法律事实,让当事人从法律角度出发衡量自身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内心疑虑,人民调解员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自愿达成协议,被申请人杨某等三人一次性赔偿死者夏某的亲属10万元(包含一切经济损失),双方约定今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如有一方违约需负相关法律责任,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合情、合法、合理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度践行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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