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敏)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9月1日,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南津路司法所走进南津实验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

此次法治课堂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司法所所长冯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什么是法、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三大法律责任年龄规定、违法犯罪的后果以及如何自我防范犯罪等法律知识。同时,通过与学生互动,并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案例,以案释法,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预防犯罪,做新时代好少年。(冯雯)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船山区司法局南津路司法所将继续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