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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陈柳 )2024年7月19日,谢某某通过电话联系邻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老年人赡养问题,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谢某某的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于2024年7月24日联合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敦富一起到谢某某生活的合流镇御河村提供“上门援助服务”。 受援人谢某某,家住邻水县合流镇,90多岁高龄,丈夫去世多年。与丈夫共育八个子女,均已成家,其中一人去世。谢某某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经子女协议后轮流照顾。后因赡养的方式、时间产生分歧,七个子女互相推诿,既不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谢某某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七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中心当即为谢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敦富承办此案。 图为:老年人讲解法律援助流程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孝老爱亲也是社会应大力提倡的道德风尚。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始终重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为老年人维权案件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接下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图为:办理老年人赡养案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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