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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姜柳汐)为强化矫正对象的家国认同与法治意识,近日,城南司法所围绕“国旗”这一核心象征,通过“观、学、唱”系列活动,为辖区矫正对象组织了一场沉浸式爱国主义教育。 观升旗片段,唤醒家国共鸣 活动伊始,工作人员播放了《我和我的祖国》中“开国大典升旗”的经典片段。影片中,工程师林治远临危受命,在物资匮乏、技术受限的困境中,克服停电、零件短缺等难题,更在群众支援下攀上高杆修复装置,最终确保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第一面五星红旗顺利升起。这段情节让矫正对象直观感受到先辈守护国旗、建设祖国的艰辛付出,迅速融入爱国主义情感氛围之中。  学国旗法规,明晰行为边界 随后,司法所所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展开专题讲解,结合实际案例为矫正对象厘清行为边界。一方面,明确“可为”范畴,如在重要节日、纪念日规范升挂国旗,个人观看升旗仪式时应保持庄重等;另一方面,重点强调“不可为”行为,如故意焚烧、玷污、践踏国旗,或将国旗用于商业广告、私人丧事等违法违规情形,使矫正对象切实理解“尊重国旗即尊重国家”的法治内涵,进一步增强敬畏之心。  唱国歌致敬,践行爱国行动 活动尾声,全体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面向国旗肃立,在激昂的旋律中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嘹亮的歌声、庄重的姿态,将前期的情感共鸣与法治认知转化为具体行动,进一步激发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主动接受矫正教育,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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