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网 ! 主编邮箱:scfzxxw@sina.com  报料QQ:850521687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法治新闻 | 通知通报 | 新法快递 | 法治维权 | 经典案例 | 法治天平 | 法律文献 | 社会与法 | 法治动态 | 司法行政
检察风云 | 记者调查 | 教育纵横 | 楼市观察 | 纵深报道 | 文苑时空 | 人物专访 | 企业风采 | 法治四川 | 平安四川 | 队伍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天平  
 
帮忙打“小三”并将视频传抖音 法院判决道歉并赔钱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时间:2021-04-12
 
本报讯(记者 王一多)网友:“这是在干嘛?”,视频拍摄者刘某迅速回应:“看打小三。”这是抖音上一视频评论区里的内容,随后这则视频被迅速转发,短短三天时间观看量达1.5亿人次。曝光量增加的同时,视频拍摄者刘某也接到一纸诉状。近日,都江堰市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纠纷案,原告因被误传为“第三者”,要求被告在抖音平台上道歉,法院支持了其诉求。

  

  因怀疑老公出轨曾某,高某约上刘某等几人将曾某骗至成都市A商场门口,对曾某殴打辱骂。刘某还将高某殴打曾某的视频上传至抖音,并在评论区告诉网友这是在“看打小三”。短短三天时间,随着视频观看量不断增加,曾某被恶意定义的“小三”身份越传越开,惊人的浏览量给其造成了非常大的名誉损害。随后,原告曾某要求被告刘某删除视频,并将刘某诉至法庭,要求其道歉及赔偿。

  

  法院认为,视频的传播内容,有对观看该视频的受众传达出曾某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的明确意图,贬低了曾某的人格。刘某在主观上具有将案涉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扩散的故意,在一定范围内对曾某名誉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曾某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刘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连续5日在其“抖音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上发布声明,向原告曾某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曾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维权合理开支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2600元。

  

  该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始终情法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夏东洁

 
编辑:杨小艳
最近更新   更多>>
四川法治网版权所有
四川法治网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四川法治网观点,如有侵权请即时联系。  主编邮箱:scfzxxw@sina.com  报料投稿QQ:850521687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