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陈兵)为严格落实省厅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及近期环保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船舶安全、环保管理。7月27日上午,大英县地方海事处王肇文副处长、陈元金副处长等一行,来到黑柿湾船舶集中停泊区,对停泊区停靠的船舶进行了安全、环保检查。
在检查现场,陈元金要求,要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发展理念。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生态文明思想重要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我县水运绿色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按中、省、市、县生态环保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成果,确保防污染设施有效运转和污染物闭环处理。要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执法,依法处理防污染设施设备不足,明确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发现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处罚。
王肇文强调,要加强行业指导,做好周密部署。海事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船主细化船舶停靠安全措施,督促其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好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要加强预警预防,密切关注水情和天气变化,及时传递水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严格落实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细化应对措施,确保不“跑船”。要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汛期船舶守护人员安全。完善并落实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抢险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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