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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税务持续推进“首违不罚” 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四川法治网    时间:2022-07-09
 
       四川法治网讯(曾晓芳)“您好,我们是注册新办的个体户,会计业务不熟悉,上个季度的个人所得税忘记申报了,请问应该怎么处理?是不是还会有处罚?”华蓥市税务局天池税务分局接到了华蓥市国辉建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王先生的电话。

       天池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核实发现,该个体户属于本年度内首次违法且尚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限内。工作人员向王先生解释道: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而王先生经营的个体户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形。

       王先生高兴地说道:“太感谢了,国家的税收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了,虽然经营难免会受疫情影响,但有了这样温暖人心的政策,我们更有信心战胜疫情了!”随后,王先生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了逾期申报。

       自202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华蓥市税务局严格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首违不罚”制度培训5次,使税务干部详细了解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清单内容、注意事项等内容,鼓励税务干部在税收管理中积极推行适用;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税企微信群等平台向纳税人讲解“首违不罚”清单,提高政策知晓度,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面对面宣讲政策、解疑答惑。

        截至目前,华蓥市税务局对辖区内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共23户(次)。下一步,将继续不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内容,引导违法纳税人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提高税收遵从度,让税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杨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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