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坚守初心,尽心用情为民服务;
她,踏实肯干,直面矛盾勇敢迎难;
她将挫折和困难当作磨砺和锤炼;
她用行动诠释优秀中共党员的责任担当;
她以能吃苦甘奉献的精神获得组织的认可和激励。

刘章翠 遂宁中院 法官助理
刘章翠,1991年出生于湖北恩施。生于大山的成长经历,铸就了她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更让她萌生了成为一名“法律人”的梦想。2017年的一次契机,刘章翠成功进入法院工作。五年来,她始终坚守初心,深入一线,以法官助理的定位为起点,朝着梦想步步迈进。
对党忠诚 做为民服务践行者
“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我这片土地承包出去到底谁管?”
“刘助理这个行为到底合不合法?”……
村子里来了位懂法的“老师”,这对大英县隆盛镇驼柳村村民来说是件“喜事”,家里的“烦心事”终于有办法解决了!
为助力攻克脱贫,“十三五”期间刘章翠积极响应帮扶政策号召,参与到脱贫攻坚验收工作中,将法治课堂“搬”进乡村,给驼柳村带去家事法治课堂,挨家挨户宣讲家事相关法律知识,将普法工作延伸到基层“毛细血管”中,帮助村民在“家门口”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工作中,她牢记“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的重要论述,在协助办理家事案件时,多倾听当事人的表达,用情用理促进调解,有效减轻双方对立情绪,为树立优良家风,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成为党员后,刘章翠长期担任所在党支部的支委,积极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以身作则,带领支部成员以优秀中共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了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绝对负责。她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在2019年至2022年的三年间,先后被评选为“优秀群团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优秀共产党员”。
肩扛使命 做深水改革探索者
她在市中院研究室工作期间,正值全国法院展开全面的司法改革时期。站在新时期、面对新使命,刘章翠抓住时代机遇,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她一手紧拽改革政策,一手抓牢司法调研,不断加强疑难问题调查研究,形成情况报告,主动承接省法院、市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撰写的关于审判团队运行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论文为先后获得省市奖项,为司法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遂宁中院大力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时期,刘章翠被调入民一庭工作。她认真钻研业务理论知识,积极调研了解改革所需,同快审团队合作探索“简案快结、审判流程再造、无纸化办案”等模式,助推案件繁简分流有序进行。在上下一心通力合作下,刘章翠所在庭室实现全年结案926件,刘章翠本人也在年终考评中评为优秀,并且根据改革心得及相关调研材料,在此期间所完成的论文也被评为省级优秀。
牢记誓言 做乡村振兴助推者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刘章翠认真做好助理角色赋予的每一个任务,用心用情办好手中的涉农案件,在多起涉农村土地和补偿款纠纷中,她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做好庭前准备和案情梳理,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五年来,刘章翠始终铭记司法工作的目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人民法庭正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参与者。
为了让人民群众增进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在负责人民法庭布局优化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期间,她与团队先后5次到基层法庭调研,了解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帮助法庭总结亮点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庭工作的温度和力度。
声声必有回响。2021年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的会议上,刘章翠所在的民一庭,共有三个集体和两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对誓言的践行,为乡村振兴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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