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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将继续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22-08-22
 

  四川法治网讯(□李鑫)8月18日,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信息,自2022年秋季起,将继续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持有效证件的遂宁户籍在读残疾学生(含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均为受助对象,对于受助对象家庭是脱贫户、低保户的,还将按对应补助标准上浮50%,方案自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在资金保障方面,遂宁将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由市、县(市、区)和市直园区财政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具体为:市财政对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船山区、安居区补助比例为20%,不足部分由船山区、安居区财政预算安排;蓬溪县、射洪市、大英县由各县(市)财政全额预算安排。

  助学金采取申请、公示、审批、发放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学年一申请,申请时间为当年9月。申请助学金的幼儿园、小学、初、高中阶段学生(或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报《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高等教育学历阶段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经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受助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残疾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

 
编辑: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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